3月15日
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为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规范商家经营行为
南宫28官网
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一起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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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检察院
刚充钱,商家就“跑路”了
消费者如何维权?
检察官三个“绝招”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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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检察院
弥勒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假冒伪劣涉案物资集中销毁行动,向社会表明打击假冒伪劣、制假售假的“零容忍”态度,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集中销毁活动,主要针对2023年以来全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行动中收缴的过期食品、侵权假冒服装、伪劣电器等罚没物品,涉及80个类别1万余件,货值金额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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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检察院
墨江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借助赶集日到农贸市场、赶集点开展宣传活动,进行“零距离”普法,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相关公益诉讼线索。
活动现场,检察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维护食品安全中发挥的职能作用,同时向消费者普及维权方式和渠道,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讲诚信、重信用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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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检察院
景东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单位在辖区农贸市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检察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及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结合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益诉讼、防范非法集资、反走私、电信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
同时,还向大家介绍了检察机关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发挥的作用,鼓励消费者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并向前来参加活动的商家宣传食品安全及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增强了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为商家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导。